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各二级学院(部)及党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
日期:2024-03-04 10:23:46  发布人:admin  浏览量:860

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各二级学院(部)及党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
1、依法履行经济职责。
依法履行对本单位经济活动实施领导管理职责,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财经法规和各项制度,并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。
2、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和内控制度。
制订和健全单位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经费收支内控制度,并严格有效执行。支持经济活动参与人员认真执行学校财务会计制度,努力降低资金风险,确保财经管理和经费使用效益的提高。
3、坚持财务收支两条线。
单位内各项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物,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,收入、支出真实、合法,各项费用支出保持良好效益,无重大损失浪费现象。
4、坚持集体研究。
重大经费支出、分配和重大建设项目,坚持集体研究,民主决策,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合规、合理原则。
5、保证资产安全。
保证本单位各类资产的安全完整、增值保值,努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益。本单位债权债务清楚,无经济纠纷和遗漏、遗留问题。
6、保证专款专用。
不以任何名目挤占、挪用国拨、省拨、校拨各类专项基金,确保各类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。
7、不设“小金库”。
不截留应上交学校的各种款项及费用,不设立账外账,不设“小金库”。
8、依法履约。
不擅自从事任何集资、投资活动,未经学校授权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签署各类经济合同、协议。对经批准签订的合同、协议要严格履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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