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提示(2015)第4号:关于部门副职的审批问题
日期:2024-01-02 09:17:51  发布人:admin  浏览量:869

审计提示(2015)第4号

关于部门副职的审批问题
近来,审计处在开展例行审计工作中,发现有些部门副职在经费开支审核问题上存在空白,根据学院有关规定,发出审计提示:
各部门副职应对其分管业务范围的开支事项负责,所以办理支付业务时,副职应对其分管业务范围的事项进行审核,然后部门正职“一支笔”审批。


审计处
2015.6.10

核发:admin 点击数:869 收藏本页
分享到